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雁府复决字〔2023〕31号丁某不服被申请人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于2023年7月5日作出的雁公(雁)决字【2023】第0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