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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四减免”、“四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农业税和屠宰税,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利用好农业政策平台是农业创业者必走的“捷径”,国家出台的多项惠农政策主要包括:
(1)粮食直补政策。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直接补贴,按耕地面积直接由中央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钱补贴给农民,根据地方人口平分到单位面积。目前,粮食直补每种植小麦一公顷为150元,每种植早稻一公顷为150元(中稻和晚稻为225元)。各地方可以根据基础数据上调。对代耕代种种植的农户,地方政府按面积再实行奖励。
(2)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这是中央财政为加快我国农作物良种推广,促进农作物良种区域化种植,提高农产品品质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对高油大豆、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和水稻种植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被国家列入推广示范区的高油大豆、专用玉米种植面积,中央财政每公顷补贴150元;计税耕地种植的水稻,中央财政给予每公顷150元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运行管理实行省级列支、专户直拨。与此同时,财政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对小麦良种补贴政策和方式进行认真研究,要求在扩大补贴范围的同时,加大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的示范带动效果。
(3)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按农业部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民、农场职工、农机服务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农业园区业主(以下统称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目录中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都可享受专项资金补贴。目录所列耕整机,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30%;拖拉机,以市场经销价加选配件(实选数)价格为计算基数补贴20%;植保机械,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10%;割晒机,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40%;其他类机械,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20%。地方财政根据情况预拨补贴资金到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全额购机,购后补贴”和“差价购机,当场兑现”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保证购机者能够及时、足额地享受到补贴。
(4)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指在现行粮食直补制度基础上,对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而实行的综合性直接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一次性拨付给地方并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倾斜,年内不再随后期农业生产资料实际价格变动而调整。
(5)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丰富市民“菜篮子”,缓解猪肉供给偏紧的矛盾,保障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的平衡供应,每头母猪可获50元补贴。养殖业每养殖一头能繁母猪,就可得政府补助5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责30元,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负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