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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区司法局决定元旦春节期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一核四新”战略定位和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新雁峰”的奋斗目标,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1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
雁峰区新东方培训学校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引导农村干部群众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凝聚全社会投身法治建设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
(二)民法典。广泛宣传民法典,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维护人民权益的法律宝典;实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要大力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农村干部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法律援助法。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的基本内容,重点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形式,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途径和方式,保障更多公民享有法律援助。
(四)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
(五)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实现路径,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壮大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指导开展村民自治实践,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普及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民族宗教、防邪反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五、宣传方式
采取“线上和线下”宣传模式。一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专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上课”的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采用“有奖竞答”的模式,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性。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册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向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雁峰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送法下乡”专栏,发布老百姓关心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释法案例,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式,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注重发挥农村阵地作用,切实将“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一体推进的工作局面。活动现场注意做好安全防控工作,所以人员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入场。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以农业、农村、农民为重点,努力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与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起来,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