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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雁峰区河段禁止采砂的通告》政策解读

关于雁峰河段禁止采砂的通告》

政策解读

 

 

202121日,雁峰区水利局发布了《关于雁峰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现就相关通告涉及政策及法规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二、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省授权、市审批、县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根据以上一、二点中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幸福河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关于雁峰河段禁止采砂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