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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的通知

雁政办发〔2021〕4号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雁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驻区各市管单位:

《雁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雁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及《衡阳市城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在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雁峰街道片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军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雁峰街道的雁巢小区、首峰小区为智慧垃圾分类示范点,街道辖区其他区域及天马山街道苏眼井社区、黄茶岭街道幸福社区为普通垃圾分类区。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

2022年,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四大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除上述四大类外,因地制宜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等实施源头分流减量,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

1.成立雁峰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前)

1.落实分类职责。区各级各部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督导员、测评员、保洁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2.实施分类模式。按照分类要求,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军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打造示范片区。2021年以雁峰街道全辖区、天马山街道苏眼井社区、黄茶岭街道幸福社区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总结示范片区的成功经验在雁峰区全区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4.检查分类成效。垃圾分类办公室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

1.做好自查自检。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结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积极总结全区前期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好全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实施方案,明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确保2022年全区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工作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等各种媒体平台、微信、抖音公众号及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镇、街道要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公众开放;完善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小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组织垃圾分类专业培训,培训垃圾分类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宣传员、督导员、测评员等专业骨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动垃圾强制分类规范分类。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及时跟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利用手机扫码功能或者刷IC智能卡,科学引导精准分类。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普通垃圾按垃圾分类标识投放。各街道、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指导、配合、监督各级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流减量。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来源,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四)确定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根据我区的环卫现状,选定雁峰街道雁巢小区、首峰小区实行智能分类模式,打造垃圾智能分类示范区。雁峰街道其他社区及天马山街道苏眼井社区、黄茶岭街道幸福社区实行垃圾普通分类示范区。其他镇、街道2022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五)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依靠镇、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

(六)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结合现有垃圾桶、垃圾站、等收集容器设施功能,改造或更换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亭)等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大件和装修垃圾堆放到规定的场地,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厨余垃圾专车收集,其他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

(七)统筹完善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筹建"智慧环卫"平台,引进"智慧物联"系统,实现垃圾分类科学管理、精准分类、分类运输、无害化处理的管理体系。

1.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的垃圾,实现电动车垃圾分类收集车定时上门分类收集,按垃圾类别分别投送至垃圾分类站点(亭),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2.社区居民和过往行人应自觉按垃圾分类要求,按分类标识分类投放到分类垃圾桶(箱)。

3.社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由社区环卫市场化服务标段公司,从分类收集站点(亭),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相应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4.各级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和企业单位,自行将垃圾做好前端分类,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容器内,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八)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设备的投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1.规范收集场所。加快建设雁巢小区、首峰小区智能垃圾分类站、可回收物收集点、积分兑换点。进一步完善苏眼井社区、幸福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亭)的选址布局。选址建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2.配齐补齐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设施设备。按标准要求配齐"二分类"、"四分类"、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垃圾桶,专用分类收集车、转运车、运输车。

3.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改造个别垃圾中转站带"三分类"功能,便于分类收集集中转运,避免垃圾分类先分后混和二次污染。

(九)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通过"智慧城管"平台,扩建"智慧环卫"系统。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为垃圾分类治理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沟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及各部门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垃圾分类工作,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垃圾分类考核结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各镇(街道)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依法依规(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落实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经费、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分别由区、各镇(街道)两级财政予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市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对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街道社区(小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或政策倾斜。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活垃圾减量奖励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监管措施,强化经费使用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单位、绩效评估等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全区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各配合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牵头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相关区直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区域、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调度一次,并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向区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报告。

(四)畅通监督渠道。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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