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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雁峰区天马山街道实施方案
市区两级决定在全市、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成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强化我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街实际,今后三年我街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打造南部新城、争当城区先锋、造福雁峰百姓”的总要求,大力抓项目稳增长,抓创新调结构,抓改革增活力,抓统筹强基础,抓民生促和谐,积极应对大环境,营造小气候,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稳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二)大力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城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三)着力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确保我街道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文化投入增幅、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街道市民学校数量、街道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数量等指标全面达标。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到位。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纳入文明市民学校和中小学校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学国学、知礼仪、讲文明”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企业、文明门店、文明学校、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继续打造 “1+1献爱心”志愿服务等道德名片,引导市民崇德向善。确保街道、社区建立文明市民学校,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全面达标,推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力争公共场所道德要求、市民交通行为要求、公共场所秩序要求、公共设施维护要求全面达标,形成市民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全面争创城市荣誉品牌。按照全市“在巩固现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争创力度,全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等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涉及城市的评比表彰项目品牌,进一步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确保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特色指标’6分不丢分。”的要求,坚持把以上六个方面的工作作为整个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稳步推进。
(六)不断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根据我街实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市里最新出台的《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五小门店”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不断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大力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建筑工地秩序、五小门店、人行道、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背街小巷、城中村、棚户区、路边店等重点部位脏、乱、差等问题,解决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穿乱行、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等问题,解决集贸市场设施不全、环境较差、管理不规范、秩序较混乱,“五小门店”从业人员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分级管理覆盖率不达标等问题,解决文化出版物市场、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管不到位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指挥调度协调体系
1.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马山街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业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各社区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本方案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列出工作进度表;要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加强调度。街道主要领导将定期进行调度,听取各牵头组、各部门以及各社区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街道创建办强化日常调度,分析创建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加强协调。街道创建办加强与区创建办、区文明办的联系,及时获取信息,争取工作支持,收集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督促落实。
(二)建立考核督查问责机制
1. 纳入年度考核。街道党工委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单独立项,街道经济工作会议予以表彰。
2. 严格奖惩问责。一是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雁峰区奖惩办法》,街道创建办根据每周巡查、督查、测评情况,严格按标准进行奖惩。二是根据《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雁峰区问责办法》,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牵头,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的,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问责。
(三)建立实地测评责任网络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马山街道实地测评点责任网络表》,将街道、社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集贸市场、新老城区街巷、大型广场公园、商场、窗口行业、五小门店等统一纳入测评网络体系,分类设立测评点,实行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机关单位包路段、包测评点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测评点的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将创建目标任务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
1. 大力开展新闻宣传。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标准和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广泛开展“文明用语”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讨论和评选、“文明市民”评选、文明志愿者招募等活动,提高市民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设立“曝光台”、“曝光时刻”等,对各种不文明现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设立创建热线电话、邮箱,运用微博等新兴媒体,积极与市民互动,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百姓难题、回复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2.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了解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实现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要利用辖区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车站、码头、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商业街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3. 积极开展文艺宣传。要利用小说、诗歌、戏剧、小品、美术、书法、摄影等灵活多样的文艺形式,创作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开展各种类型的展演活动,让广大市民从文化娱乐中知晓创建目标、体会创建责任、激发创建热情,在全街形成我爱创建、我争创建、我为创建添光彩的浓厚氛围。
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马山街道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街道创建办及11个专业工作组分组安排表。
附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天马山街道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 勇 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张娅琳 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邓 斌 街道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副组长:
刘 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邹 杰 街道人大联络工委主任
尹南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 丹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书彪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胡 艳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李淑群 街道党政办干事
周 超 街道党政办干事
秦晓兰 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唐 娴 街道计经办主任
梁志益 街道计生办主任
罗春芳 街道司法所所长
李 俊 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刘传盛 城管大队大队长
黄 军 环卫站站长
赵思倩 劳保站干事
周志贤 苏眼井社区书记、主任
陈海湘 胜利山社区书记、主任
刘 珂 天马山社区书记、主任
伍剑频 肖家山社区书记
符灵芝 岳屏社区书记、主任
蒋 韬 洪家塘社区书记、主任
廖 刚 荣誉路口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创建办)和8个专业工作组:
一、街道创建办
主 任:邓 斌
牵头部门:党政办
成员部门、社区:财政所、计经办、计生办、司法所、综治办、劳保站、民政办、城管大队、环卫站、苏眼井社区、胜利山社区、肖家山社区、岳屏社区。
二、11个专业工作组
(一)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邹 杰
责任人:李 俊、罗春芳
牵头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二)经济发展保障组
组 长:尹南锦
责任人:李 丽
牵头部门:计经办
(三)城市建设管理组
组 长:钱书彪
责任人:刘传盛、黄 军
牵头部门:城管大队、环卫站
(四)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尹南锦
责任人:李树群
牵头部门:纪工委
(五)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长:邓 斌
责任人:周 超 李显著
牵头部门:党政办
(六)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刘 乐
责任人:周 超
牵头部门:党政办
(七)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钱书彪
责任人:黄 军
牵头部门:城管大队、环卫站
(八)市场环境建设组
组 长:尹南锦
责任人:李 丽
牵头部门:计经办
(九)民政及社区工作组
组 长:邓 斌
责任人:胡 艳
牵头部门:民政办
(十)工交战线创建组
组 长:钱书彪
责任人:刘全盛
牵头部门:城管办
(十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肖 丹
责任人:梁志益
牵头部门: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