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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山街道】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上级文明委的要求,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增强街道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创建目标

按照《衡阳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的要求,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形象进一步提升。创建档案资料齐全,达到市级文明单位标准,确保创建文明单位成功,展示文明、和谐、务实、团结的形象。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分成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5月)。按照上级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制定《天马山街道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6-11月)根据文明单位考核标准,把创建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优势和特色,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互相促进,推进全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自查自纠、迎接评估阶段(201612月)。做好各项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全面展示我街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迎接上级考核组的检查验收。同时,正确对待验收考核意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四)巩固提高阶段。迎接评估检查只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一个阶段性工作。街道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巩固已有成果,促进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创建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不仅对分管工作负责,也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各科室按照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办、站、所,责任到人,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目标责任制。办公室综合把握创建工作进展,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各类文件、会议记录、相关制度,搜集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

(三)强化工作督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各办、站、所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有关资料台账的整理保管。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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