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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雁峰区农林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雁峰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雁峰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雁峰区农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农林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农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局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文件上传下达和来信来访接待,财务工作和其他日常事物管理及内勤服务。

(二)负责推广农业技术,农药、化肥的引进和推广、农业疫情监测和报告,种子、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

(三)负责蔬菜生产计划及畜牧渔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搞好畜牧渔病虫害防治、用药管理和产品检疫等工作。

(四)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执法、林业保护,抓好绿化及植树,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

(五)负责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务管理及审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精准扶贫、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机规费收缴工作及农机建设资金的计划及使用与管理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抓好审验发证(照),及时勘验处理事故,确保农机具安全运行等工作。

(七)负责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依法保护、利用本区农村能源资源。

(八)扶贫办负责全区扶贫工作,包括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具体扶贫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单位设置:农林局共有5个内设机构及一个扶贫办,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区林业站、区畜牧水产站、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产业化与技术推广服务站、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现有人数56 人,在职人员36人,其中统发28人,自收自支8人,退休人员20人。

决算单位构成: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与上年度比较减少0个。按单位基本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雁峰区农林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雁峰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2686.6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7.68万元,增加7.45%,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扶贫投入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423.8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23.84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其他收入0  万元,占  0 %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3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4.61万元,占 18.29%;项目支出 1165.65万元,占 81.7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4.2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7.68万元,增加7.45%,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扶贫投入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43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4.61 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94.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61万元,项目支出 1165.65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165.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行政运行支出210.53万元,占14.71%;其他农林水等支出931.64万元,占65.14%;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35.03万元,占2.45 %;住房保障支出19.05万元,占1.33%,节能环保支出234.01万元,占16.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08.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2%,其中:

1、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69.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年初预算为35.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小于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1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4(款)02(项)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原因是用于农村环境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4.6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53万元,公用经费67.08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38.12万元,奖金及绩效共计76.2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0.28万元,住房公积金35.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5.33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1.75万元,印刷费1.14万元,差旅费3.29万元,维护费0.22万元,手续费0.07万元,物业费0.21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租赁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6.68万元,公车维护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的83.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良好,与上年相比减少0.87万元,减少30.31%,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良好控制了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与上年相比减少1.3元,减少19.06%,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公务用车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6.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2万元,占73.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75人次,主要是省扶贫检查及上级专项资金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跟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要求,2018年度决算在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做到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本部门2018年预算绩效开展情况、绩效评价及目标管理结果如下:

1.组织全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申报工作,企业完成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2.进一步抓细抓实“三品一标”工作,目前已完成两家绿色食品、2家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3.通过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收集数据,建立台账;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调研督查工作,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产业扶贫真正发挥带动贫困户自身造血的功能。

本次单位绩效自评为良,90分。

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绩效报告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8万元,比上年增加0.58  万元,增长2.44%。主要是日常开支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开支委托业务费0.1万元,主要用于用友财务软件日常维护及数据处理,此项工作为日常运行开支需要,报批准后执行,日常办公用具维修维护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电脑、家具等的维护。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7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衡阳市雁峰区农林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农林局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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