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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雁峰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区政府统计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安排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区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它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区性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统计监督,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管理雁峰区调查队,负责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全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粮食监测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调查任务,以及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
(十)负责指导基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负责指导并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站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乡镇(街道)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负责实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考核指标的统计数据监测、评估、认定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区统计局内设机构6个:
(1)办公室
(2)工业能源统计股
(3)经济贸易统计股
(4)社会服务业统计股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6)政策法规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雁峰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雁峰区统计局本级的数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10.6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66.79万元,增长68.39%;支出总计410.6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66.79万元,增长68.3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7万元,占96.56%;上级补助收入0万;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01万元,占3.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1万元,占38.61%;项目支出211.67万元,占61.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9.6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4.57万元,增长68.68%;支出总计379.6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4.57万元,增长68.6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86万元,增长52.28%,主要是因为专项业务经费有所调整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87万元,占91.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万元,占3.17%;卫生健康(类)支出4.81万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7.21万元,占2.25%;其他(类)支出4万元,占1.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8.7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5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5%,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是办公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未开展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95分,绩效评价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