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决定。
(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前期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库,会同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编制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向市发改委、市重点办上报、申列省、市重点项目;协助有关部门论证和落实重点项目。
(三)负责对年度重点项目的建设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督查督办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施工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四)协助区属省、市重点项目法人向市政府、市重点办申请落实优惠政策。
(五)协助各项目指挥部按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征收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方案实施办法,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配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六)配合区监察局、区城建投审核重点项目安置方案;
(七)收集、汇总、分析重点项目建设的信息和运行态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措施;协助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报送工作。
(八)配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项目坐落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提出奖罚意见报区委、区政府。
(九)会同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机构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调查测算、分类汇总,衔接征地拆迁评审。
(十)组织并指导各街道、乡镇服务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优化施工环境。
(十一)协调各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和管理文件的起草,并按程序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下文予以明确。
(十二)做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考核工作。
(十三)督促各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向区档案局移交重点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业务股,征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94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74.06万元,增长2838.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衡山科学城征地拆迁款及幸福河项目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94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2.48万元,占99.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19万元,占0.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9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2万元,占2.33%;项目支出4827万元,占97.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55.03万元,增长3212.6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衡山科学城征地拆迁款及幸福河项目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5.59万元,增长3225.2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衡山科学城征地拆迁款及幸福河项目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3万元,占2.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8万元,占0.15%;卫生健康(类)支出3.61万元,占0.07%;城乡社区(类)支出4770万元,占97.29%;住房保障(类)支出5.42万元,占0.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2.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0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87万元,支出决算为6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477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公用经费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2%,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1 万元,降低7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3.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以来,雁峰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在雁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区在2021年“奋战一百天,实现双过半”争先创优活动中夺得第一作出大量贡献。2021年,植物园片、白沙片片区开发通过市政府常务会,明确为第一批片区开发项目;金杯项目成功破冰,已完成征拆协议签订工作;警务实训基地项目、幸福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启动征拆工作;衡永高速项目基本完成征拆任务;中心医院、前进路等项目复工建设;枫树塘人居环境整治、5G云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开工建设;衡阳市图书馆、中共衡阳党史馆已完工并开放使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面绩效结果附件随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