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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雁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四)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会计年报,管理卫生系统计划、财务、物价和基建、大型设备配置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系统职改工作,负责区直属卫生系统的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宣教及人事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九)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西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行业监管。
(十四)组织拟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地区人口出生和自然增长的预测及计划生育数据统计,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七)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八)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街道管理辖区内的中央、省、市及部队驻衡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九)编制区财政拨付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监督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使用。
(二十)负责卫生、计生相关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管理、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监督育龄群众法定免费项目的落实。
(二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雁峰区卫健局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有9个股室,1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雁峰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雁峰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3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35万元,增长5.1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计生项目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6.66万元,占8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2.39万元,占1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3万元,占19.93%;项目支出1628.93万元,占80.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04万元,减少4.85%,主要是因为部分支出使用往年结余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73万元,增长3.6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计生项目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85万元,占4.76%;卫生健康(类)支出1705.98万元,占93.56%;住房保障(类)支出30.6万元,占1.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分细项目类别,全部列入卫生健康支出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分细项目类别,全部列入卫生健康支出类。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2.85 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3.4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50.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9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计生项目60岁失独老人护理补贴资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59万元,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26万元,支出决算为7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分细项目类别,全部列入卫生健康支出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14元,其中:人员经费34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7.55万元,增长13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疫情导致各项支出较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17%。组织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42.43万元,执行数为 4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计生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共计375人,发放金额42.43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独生子女保健费申请对象525人,发放金额12.6万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64.61万元,执行数为 6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共673人,发放金额64.61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632.36万元,执行数为63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计生特殊家庭发展对象623人,共计632.36万元。
以上项目均由卫健局家发股及街道摸清计生发放对象,按照标准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未出现违规现象。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4个项目均达到预定绩效目标,完成预算要求,结果评价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计划生育资金: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住院护理险等项目资金。
6.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用于弥补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的经常性补助。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