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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执〔2022〕9号(分类:B)


罗国才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在各社区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各社区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实事,我局会把此项工作作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全面宣传推进,浓厚氛围。加强社区宣传建设充电桩的必要性,定期对社区电动车不规范充电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加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区住建局将根据老旧小区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改建或加装电动车充电设施列入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实施。三是配合投资公司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在社区建设智能充电桩,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正在规划实施阶段。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9日




责任领导:刘益君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0734-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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