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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财政局

 一、雁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雁峰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衡阳市雁峰区政府办公楼南72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联系电话:0734—8159799

 E-mail:240043179@qq.com

 邮政编码:421001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一)公开范围及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为:区财政局职责、内设机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等。详见本机关编制的《雁峰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雁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目录》,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方式。网址为:http://www.hyyfq.gov.cn。本机关还将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辅助性的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处理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与受理时间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本机关通过电子邮箱正式受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箱地址:240043179@qq.com。申请人还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进行现场申请。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应填写《雁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还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四)申请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被申请单位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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