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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城市商业提升资金)项目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商贸流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老字号企业传承创新发展和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2]21号)和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商[2022]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将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城市商业提升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经省商务厅认定的"湖南老字号"企业。

2.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商场(超市)。

二、支持方向

老字号企业项目:支持老字号企业2022年1-9月进行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工艺创新、供应链建设、品牌宣传、参会参展、产品认证、贷款贴息、开拓扩大营销市场、拓展线上业务等方面的投入。

绿色商场项目:支持绿色商场2022年1-9月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贷款贴息、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运营和管理,实施绿色服务和引导绿色消费、品牌宣传、国际品牌和首店引进等方面的投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附2);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

4.2021年度企业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企业投入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记账、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

6.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

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申报原则,即由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2.项目初审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把关,向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推荐。

3.项目评审

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必须在2022年10月12日前将报材料按要求及顺序制定,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县市区商务管部门和财政局盖章推后,报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市商粮局流通业发展科    电话:8822416

   市财政局外经科          电话:8867695




附件:1.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城市商业提升资金)申报表

2.报材实性声明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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