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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雁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衡阳市雁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雁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区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行政措施,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对全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七)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九)承担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组织、指导全区和各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安监局内设3个机: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股、法规应急股。现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安监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安监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619.5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20.06万元,增长210.57%,主要是因为中央及省级安全及自然灾害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92万元,占86.38%;其他收入81.04万元,占13.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8万元,占74.63%;项目支出41.6万元,占25.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计535.1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80.79万元,增加246.75%,主要是因为中央及省级安全及自然灾害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6万元,减少8.08%,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5万元,占8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占3.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1.85万元,支出决算为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8.2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占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启动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在认真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并及时上报,圆满完成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绩效报告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32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雁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绩效自评报告

安监局2019年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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