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建设和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公司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及原则
1、满足公司用人需要;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优秀人才优先;
3、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和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公司吸收到优秀人才。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具体专业技术要求见附表:2016年雁峰区城建投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雁峰区城建投(蒸湘南路雁峰区政府新址对面)。
2、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应与所提供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3)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高等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寸5张。
(4)报名时需填写《2016年雁峰区城建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资格审核。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察录用。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区城建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评定,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不纳入全区编制范围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雁峰区城建投负责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雁峰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附件1: 报名表.docx
附件2: 雁峰区城建投公开招聘岗位要求.docx